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一、受理条件
已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造成个人实际信息与参保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请办理社保信息系统登记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用工形式、民族等基本信息变更的业务。
二、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2013年第20号令)。
三、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四、所需资料
《河南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申请人申请修改个人信息时,须按照《个人信息修改所需材料表》中对应项所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办理流程及层级
本业务办理时,更改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文化程度、家庭住址等一般信息的,如线上办理即时生效,线下办理依次按受理、经办程序办理;更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的,依次按受理、经办、复核程序办理。
六、办理要点
(一)参保人员通过服务大厅或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时可与公安部门进行校验,以核实真实性。
(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推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修改;参保人员各参保险种信息变更推送相应社保经办机构修改。
(三)享受待遇人员的信息变更,推送相关待遇核定部门经办修改。
七、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