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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秋季“见助成长”就业见习集中对接活动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0 08:25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切实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4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4]99号)要求,我市将于9月10日-9月30日开展2024年春季“见助成长”就业见习集中对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组织用人单位合理开发见习岗位,向社会公开发布见习岗位信息,组织有见习意愿符合见习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进行集中对接,促成双方达成见习协议,通过岗位实践锻炼,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尽早实现就业。

二、活动主题“见”助成长、“业”在家乡

三、时间与方式1、集中对接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月30日。

2、本次对接活动以线上对接为主,申报见习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对接单位和意向岗位,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了解岗位具体情况,向见习单位报名,单位从报名者中选择确定见习人员。双方达成见习意愿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见习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上传资料登记备案。

四、见习岗位

见习集中对接活动提供见习岗位44个,拟接收见习人员93人,其中:Ⅰ类岗位14个,拟接收见习人员46人,涉及用人单位4家,详见附件1;Ⅱ类岗位30个,拟接收见习人员47人,涉及用人单位20家,详见附件2。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Ⅰ类岗位见习,见习期满后,单位可选择留用。到Ⅱ类岗位见习,见习期满后,单位不留用。

五、其他事宜

1、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只能选择在一家单位见习,期间不能变更见习单位。与单位接洽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2、本次对接活动面向省内户籍(非三门峡户籍人员需在我市有稳定住所或有在我市长期发展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

3、达成见习意愿后,拟在事业单位见习人员需参加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要做好协议签订、待遇保障、专人带教、人员管理、权益维护等工作,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见习。对见习人员定期开展就业帮扶指导,鼓励见习单位积极留用见习人员。

4、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应共同遵守见习协议,遇到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的,应及时向人社部门登记备案。

公告未尽事宜,由三门峡市就业和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98-2920708。


附件1:2024秋季“见助成长”就业见习集中对接活动岗位表(Ⅰ类).xlsx


附件2:2024秋季“见助成长”就业见习集中对接活动岗位表(Ⅱ类)).xls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