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市本级2024年度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47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市本级初审认为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名单(第三批)公示如下,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
举报投诉电话:0398-2823109 0398-2822056
附件:三门峡市市本级2024年度初审认为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名单(第三批).docx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