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4年度三门峡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协议服务机构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国务院令第586号)《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三人社办〔2024〕2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行政区域划分和工伤职工医疗(康复)需要,经过对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评定,拟确定4家三门峡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机构和1家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现将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一、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机构名单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黄河三门峡医院、三门峡市中医院、三门峡市老年医院
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名单
三门峡骨科医院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5月11日。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医疗(康复)机构有异议,欢迎就具体情况实名向我们反映。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应当到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协议服务机构治疗。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在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未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非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协议服务机构治疗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四、举报投诉电话:0398-2833027 2819317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