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12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3号)文件规定,现对2023年11-12月我市各参保单位申报的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张永壮等36名同志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3月8至2024年3月1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联系。
附件:2023年11-12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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