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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0 09:41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品智造(三门峡)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程婧君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赔偿金、社会保险等争议一案(案号为三劳人仲案字〔2026〕0018号),申请人主要仲裁请求:一、确认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56500元。三、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赔偿金15875.01元。四、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垫付费用2548元。五、裁决被申请人补缴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程婧君诉中品智造(三门峡)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开庭地址为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五楼503室。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