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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备案工作,严格落实职称评审破格、倾斜相关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 号)、《关于进一步畅通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办〔2016〕138号)、《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3号)、《关于规范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53号)、《关于试行企业家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本次备案工作。
二、报送材料及时限
各类符合“绿色通道”及倾斜、破格政策的申报人员材料,由各责任单位统一汇总、审核、公示后,8月31日前报送市人社局。
(一)符合农村学校倾斜政策的中小学教师。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结合实际确定需提交的材料,完成核准、公示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备案时提交:
1.《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备案表》2份,备案表需明确审核意见,审核人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2.《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二)符合荣誉、奖励等“绿色通道”政策的中小学教师。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市人社局,需提交资料:
1.《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3份;
2.《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3.申报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符合基层倾斜政策的卫生、农业、林草、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市人社局,需提交资料:
1.《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3份;
2.《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3.申报“绿色通道”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有从业年限要求的需提供人事档案。
(四)企业家直通车及其他年限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市人社局,需提交资料:
1.《河南省破格申报评审职称备案表》3份;
2.破格申报评审职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审核责任。用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宣传、内部初审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强化业务指导,从严审核各类备案材料,严防弄虚作假,杜绝各类职称评审违规违纪行为。
(二)政策衔接说明。备案工作期间,如省厅出台新政策文件,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备案表.doc
2.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汇总表.docx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