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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三门峡艺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刘光泽与你单位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三劳仲案字[2026]0056号),申请人仲裁请求:一、裁决被申请人三门峡艺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人民币24000元;二、裁决被申请人三门峡艺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补助费人民币280元;三、裁决被申请人三门峡艺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护理费人民币1680元;四、裁决被申请人三门峡艺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民币36000元;五、裁决被申请人三门峡艺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2584元;六、裁决被申请人三门峡艺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105168元。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9月17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地址为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五楼仲裁庭。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