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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9 11:44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峡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要求

1.2026年我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hrss.henan.gov.cn/2026/10-16/3437712.html)、《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hrss.henan.gov.cn/2026/10-16/3437720.html)规定组织实施。

2.我市已设立评委会的职称系列,申报人员须在本市申报参评。我市未设立评审委员会的职称系列、确有特殊情况需委托外单位评审的,须经市人社局出具委托手续,委托具备资质的评委会开展评审。未经规定委托程序,自行在外省、外部门评审取得的职称,不予认可。

2026年,我市律师、文物博物、新闻系列中级职称委托洛阳市评审;农业科研系列中级职称委托新乡市评审;其他我市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档案等系列中级职称委托省直单位评审。申报以上系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密切关注对应评审委员会通知,按时报送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及时到三门峡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A211窗口(联系电话:0398-2806195)开具委托评审函。

卫生系列高级、中小学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审核时间详见附件1,其他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审核时间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评委会承办部门通知为准。

3.2026年我市所有级别、所有系列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含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依托“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4.申报各系列中级职称,卫生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二、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在职称申报系统上传的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业务考试成绩单、聘用(劳动)合同、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无公章的材料,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论文材料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页;课题材料上传全文及过程佐证材料;其他申报材料按照评委会承办部门要求上传。申报材料严禁涉密,涉密材料须完成脱密处理后方可上传,严防评审资料泄密。

2.按“绿色通道”和倾斜政策及破格等情况报送的人员,须在系统“上传附件-用户上传个人审批表扫描件”栏上传对应的经人社部门审批备案的相关手续。

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由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双面打印,经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

三、其他有关要求

1.申报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限前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本年度申报。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如材料被退回修改,须补齐材料并在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各级审核部门不得直接修改申报人填报信息;审核通过、申报时限截止后不再退回修改,请申报人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再提交。

2.主管单位在为二级机构创建账号时,证书打印单位应选择“使用本级单位名称”选项,各单位不得随意修改。

3.卫生系列高级、中小学系列中高级、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资格审查完成后,按评委会承办部门要求缴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其他系列中、高级职称按评委会承办部门要求缴费。

4.申报我市工程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且需参加讲课答辩人员,请留意职称系统内通知。

5.2026年度全市各系列、各级别职称评审工作须在12月底前全部完成。实行自主评审的高校,结合单位实际统筹评审安排,确保12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

 

附件:1.2026年度三门峡市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

3.各县(市、区)人社职称管理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