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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三门峡东方剑桥小学: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李诺娃、苌梦洁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三劳人仲案字[2025]0288号、0289号),申请人主要仲裁请求:
李诺娃仲裁请求: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20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26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8320元。
苌梦洁仲裁请求: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20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26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8575.6元。
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本委定于2025年12月23日上午9时00分,开庭审理李诺娃、苌梦洁劳动争议一案,开庭地址为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五楼503。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