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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6 09:40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星能工业(三门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岑楚才与你单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三劳仲案字〔2025〕0114号),申请人仲裁请求:一、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5月-10月工资108000元给申请人;三、裁决被申请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18000元给申请人;四、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23年5-10月的社会保险费;五、裁决被申请人补偿2023年2月-4月工资36910.79元给申请人。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本委定于2025年12月2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地址为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五楼仲裁庭。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