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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助万企”活动人社助企政策明白卡 (2025版)
1.助企劳动用工政策
①加强企业吸纳人员就业扶持力度。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以及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经办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同时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henan.gov.cn/)中,选择“快捷通道”模块中“就业服务大厅”,选择“单位事项”,注册登录提交相关材料网上办理。
②加大高校毕业生在峡就业支持力度。2022年1月以后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就业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45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本科生1500元/月,大专生100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首次就业的,就业期间提供3年免费居住,青年人才公寓未到位前,给予5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
经办流程:申领就业生活补贴和住房租赁补贴,由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③加大就业见习、实习支持力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就业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22年1月以后,在三门峡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岗位实习的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和河南省能源工业技师学院的学生,高校、企业(事业单位)、学生之间签订“三方协议”后,给予1000元/月的实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经办流程: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由用人单位携基本生活费发放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等相关材料到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同时登陆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选择“单位事项”,注册登录,在“就业见习补贴”模块提交相关材料网上办理。申领岗位实习补贴,由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河南省能源工业技师学院携带参加岗位实习学生的学籍证明、实习的“三方协议”等相关材料,到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联系方式:三门峡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办公室 2830911
三门峡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2920708
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义马市2209099;渑池县4811740;湖滨区2953199;陕州区3832972;灵宝市8864986;卢氏县7876128;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751039;经济开发区2183861)
④免费发布招聘用工信息。
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经办流程:企业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拍照即可)、招聘简章(企业简介、招用人数及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及劳动报酬、联系电话等)、企业形象宣传图片(不超过5张)等材料发送至邮箱(sr0398@163.com),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在“三门峡就业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用工信息。
联系方式:三门峡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2918601 2866039
2.助企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
①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原标准为2%)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经办流程:失业保险降费实施“免申即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递交任何材料,由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在系统里直接办理。
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将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
经办流程:工伤保险降费实施“免申即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递交任何材料,由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在系统里直接办理。
联系方式:三门峡市社会保险中心 2986806
3.助企稳岗位提技能政策
①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六类市场主体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经办流程:
主动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iwsfw.hrss.henan.gov.cn)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普通稳岗返还申请”,并提交单位联系人和银行发放信息。网上服务平台除数字证书登录外,还支持免数字证书登录,方便没有办理数字证书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信息确认。
免申即享。对参保企业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涉企信息完善的企业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方式,无需企业提交申请;对于参保企业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涉企信息不完善的企业,通知企业联系人到参保所在经办机构完成信息完善与维护后依申请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联系方式:市社会保险中心 2822056
②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为1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每人每年在享受1次补贴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推动证岗相适,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由其所属企业统一代为申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经办流程:符合条件企业参保职工由其所属企业统一代为申报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iwsfw.hrss.henan.gov.cn)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并提交单位联系人和银行发放信息。网上服务平台除数字证书登录外,还支持免数字证书登录,方便没有办理数字证书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信息确认。领金人员可在河南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直接申请,也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现场提交材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后办理。
联系方式:市社会保险中心 2822056
③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效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每人15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扩岗不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经办流程:
主动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iwsfw.hrss.henan.gov.cn)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并提交单位联系人和银行发放信息。网上服务平台除数字证书登录外,还支持免数字证书登录,方便没有办理数字证书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信息确认。
免申即享。对参保企业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涉企信息完善的企业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方式,无需企业提交申请;对于参保企业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涉企信息不完善的企业,通知企业联系人到参保所在经办机构完成信息完善与维护后依申请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联系方式:市社会保险中心 2822056
4.助企人才培养政策
①落实注册类职业资格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制度,进一步畅通注册类职业资格工程技术人才申报渠道。针对注册类职业资格重点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实际工作能力、业绩、科技成果转化与实际贡献。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过各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答辩考核,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同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②畅通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非公有制领域(不含省外企业驻豫分支机构)无任何职称的工程技术人才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且业绩较为突出的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均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畅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新渠道。从事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技术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互通申报;其他系列中有一定技术含量的高技能人才也可申报职称评审。
④试行企业家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直通车制度。从事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活动的董事长、总经理等同级别人员,连续任同级职务2年以上。符合企业基本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负责科研、技术),连续在本企业任职3年以上;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连续在本企业任职3年以上。符合企业基本条件,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⑤畅通民营企业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原则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与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
经办流程:
①民营企业创建职称账号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到各县(市、区)人社局进行账号申请。(联系方式:市直:2976826;湖滨区:2953559;陕州区:3834546;示范区:2751976;灵宝市:8864909;渑池县:4812257;义马市:2200296卢氏县:7878702)。
②申报当年度职称(评审类)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关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x.gov.cn/index.html)公告公示发布的当年度职称评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时间登陆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快捷通道-职称评审-职称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联系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976826
5.助企技能提升政策
①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对完成培训学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培训补贴。
②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全员定级、晋级评价。对企业参训取证人员,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或评价机构评价补贴;对以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
③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为企业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按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实际支出低于5000元的,据实申报补贴。
经办流程:企业或培训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开班申请/职业技能认定计划,审核后开展培训/认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可申请预拨50%资金),培训结束/认定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拨付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联系方式:职业能力建设科 2850339
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技能评价科 2976190
6.助企金融扶持政策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合伙企业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30万元以内、合伙创业400万元以内和小微企贷款400万元以内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超过部分财政部门不予贴息,由借款人或借款企业自己承担。业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创办实体并未在其他单位就业参保的城镇常住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人口、新市民。
经办流程:①个人提交申请,法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各县(市、区)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网点提交贷款申请。②贷款调查审批,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开展实地调查并评审贷款金额。③公示评审结果,在杜绝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的前提下,对贷款拟发放对象、创业项目、贷款金额等信息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④签订合同放款,经办银行与法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联系方式: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2606323